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(ti)如下:
1.租賃前(qian)雙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(jue)策失誤。
如事前認為租賃(lin)設備比較合算,而實際施(shi)工中(zhong)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賃(lin)時間延長(chang)或工作量(liang)增加(jia),導致租賃(lin)費用大增;
由(you)于(yu)對施工機械性能不了(le)解(jie),從而(er)使租賃設(she)備形成大馬(ma)拉小(xiao)車而(er)增(zeng)加了(le)費用。
2.目前尚無設備租賃(lin)標準化格式(shi)合同文本(ben),造成租賃(lin)合同不嚴(yan)密,履行中發生糾紛。
雙方在(zai)簽訂合(he)(he)同時,由于對(dui)大型機械(xie)使(shi)用風險意識不強,合(he)(he)同缺乏準(zhun)確性、嚴密性,對(dui)設備返還狀(zhuang)況(kuang)和完(wan)整(zheng)性沒有嚴格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(bei)操作人員隨機(ji)而來,但機(ji)械日(ri)常維(wei)修由(you)誰負責在合同中未(wei)說清楚,造(zao)成設(she)備(bei)在現場管(guan)理(li)不(bu)善,使設(she)備(bei)租、管(guan)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(she)備(bei)進(jin)入施工(gong)(gong)現場后(hou),承租(zu)方(fang)對設(she)備(bei)的(de)使用管理不(bu)善(shan),施工(gong)(gong)方(fang)案不(bu)完善(shan)和(he)未制定租(zu)賃設(she)備(bei)現場管理辦法,致使設(she)備(bei)閑置,降(jiang)低使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(yao)選擇好租賃公司,還(huan)不可(ke)對合同(tong)馬虎。否則后期(qi)出現問題將(jiang)是(shi)一個很大的麻煩(fan)。